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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医疗基金,鼓励举报违法违规行为,赏金20万

发布时间:2023-01-03 15:10:48作者:小编酱

《奖励办法》明确把针对所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举报纳入奖励范围,并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规定按照案值的一定比例,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积极鼓励、引导群众参与社会监督。
《奖励办法》规定,奖励举报人需要同时符合几个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和具体违法违规线索,并提供了有效证据;
(二)举报的主要事实、证据事先未被医疗保障部门掌握;
(三)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被举报行为已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
(四)举报人愿意得到举报奖励,并提供可供核查且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
(五)其他依法依规应予奖励的必备条件。



所以对于广大人民群众来讲,如果想要获得奖励,一方面是一定要尽可能提供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和详实的线索和有效证据;另一方面也要求线索是新的才行。同时,要提供举报人的真实有效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否则医保部门无法联系到您本人,从而无法发放奖励。
国家医疗保障局专家库成员、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丁锦希告诉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该项制度的出台反映出我国打击欺保骗保行为的坚定决心,但同时也映射出了我国当前的欺保骗保的高压态势。
《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把针对所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举报纳入奖励范围。同时将奖励金额上限由10万元提升至20万元,并设置了最低200元的奖励金额下限。
违规违法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有哪些?
今年以来,国家医保局已曝光4期53例典型案件,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梳理总结以下行为均为违规违法使用医保局基金行为。
对于个人而言,涉及冒名就医、重复享受医保待遇、超量开药并转卖药品、虚假票据、隐瞒第三方责任等均为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皆可以向当地医保局举报。
对于定点零售药店而言,涉及将非医保药品或其他商品串换成医保药品销售、伪造处方或无处方药品销售、超医保支付限定药品销售、利用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截图远程刷卡购药并贩卖、为非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医保费用结算、将医保结算设备改变使用场地等,均违法违规行为。
对医疗机构而言,涉及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结算、串换诊疗项目和药品耗材进销存不符等,均为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国家已追回1.58亿元
某地方医保局负责人告诉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是解决群众疾病医疗后顾之忧的“压舱石”,将医保基金视作“唐僧肉”而发生的欺诈骗取行为,最终损害的将是每一个参保人的切身利益。
“由于欺诈骗保行为具有较强的隐匿性,监管难度较大,因此群众举报、投诉是重要的监管措施。”丁锦希教授介绍,2018年以来,各级医保部门先后奖励举报人2570余人次,发放举报奖励近500万元,天津、浙江、广西等三省(区、市)单人次获最高奖励10万元,根据相关群众举报线索查实并追回医保违规金额1.58亿元。
此次《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进一步优化了举报奖励机制,可进一步引导群众参与社会监督。丁锦希认为,这将对规制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打击欺保骗保行为起到重要作用。 可以预见,未来欺诈骗保举报奖励制度新规运行实施下,我国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现象将会得到进一步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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