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备受关注的孙卓、符建涛被拐案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庭审持续了4个多小时,直至当晚7时许结束。据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消息,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各诉讼参与人进行了质证并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孙卓和符建涛与亲生父母相认1年零4个月后,拐走他们的嫌疑人被送上了法庭。4月7日19点,历时长达4个半个小时的庭审,吴某龙涉嫌拐骗儿童犯罪、吴某光涉嫌窝藏、包庇犯罪一案,在深圳南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结束。孙卓和符建涛的家人出庭旁听,见证了嫌疑人受审的过程。该案未当庭宣判,将择期宣判。
19点,符建涛的母亲彭冬英走出法庭。接受上游新闻采访时,她表示,检方在法庭上以拐骗的罪名对吴某龙提出上诉,量刑建议是5年有期徒刑。他们向吴某龙提出了数百万的民事赔偿诉求。对于拐骗罪的罪名,吴某龙表示认罪认罚,但不愿接受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费用。吴某龙称,自己已经抚养了孩子,不应该再承担费用。而吴某光对检方指控的窝藏、包庇罪予以否认。
19点10分左右,孙海洋走出法庭,情绪激动,痛哭失声。情绪平复后,他表示,他问过吴某龙,他是怎么偷走孙卓的,吴某龙此前一直坚称,自己什么都记不得了。今天(4月7日)在法庭上,他终于承认自己拐走了孙卓。“无论拐骗还是拐卖,把我的孩子带走,对我造成的伤害都是一模一样的。”孙海洋说。他表示,在法庭上,他看到吴某龙坐在他前面,翘着二郎腿,觉得他态度十分嚣张。
对于民事诉讼部分,孙文学也作出回应,他称从目前看被告人没有支付民事诉讼赔偿的能力,“寻子路上的家庭每天每年的损失很难量化,每天开支的餐票、车票等票据不可能全部保留,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裁量,但鉴于被告支付能力有限,估计拿到赔偿很难。”孙文学表示,具体法院会支持多少金额的民事诉讼赔偿,合议庭会进行合议。
公开资料显示,被告人吴某龙于2007年10月9日、12月28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先后拐走被害人孙某、符某某,并将二人带至被告人吴某光的住处藏匿。随后,吴某龙将被害人分别交由其同乡或亲属收养。2021年9月27日,公安机关询问吴某光时,吴某光作假证包庇吴某龙,称符某某是吴某龙的孩子。公诉机关提请以拐骗儿童罪追究吴某龙的刑事责任,以包庇罪追究吴某光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