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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宴牌是哪里的大米(少数民族的节日习俗)

发布时间:2023-05-08 12:45:17作者:小编酱

少数民族的节日习俗

少数民族的节日习俗包括:

瑶族有盘王节、达努节;佤族有叉种节、新米节;

苗族有龙舟节、吃新节、赶秋节、花山节等;

白族有火把节、耍海会、三月街等;

锡伯族有抹黑节、西迁节;德昂族有关门节、开门节;

彝族有跳公节、插花节、火把节等等。

蒙古族有祖鲁节、麦尔节、祭敖包、那达慕、马奶节等;

乌孜别克族有开斋节、古尔邦节、诺鲁孜节;

藏族有沐佛节、采花节、女儿节、望果节、雪顿节等;

维族有肉孜节、库尔班节、诺鲁孜节等;

傣族有泼水节、关门节、开门节等;

壮族有男人节、陀螺节、花朝节、吃立节、蚂拐节等;

东乡族、回族、塔塔族有开斋节、古尔邦节、圣纪节等;

布朗族有厚南节;怒族有祭谷神节;满族有添仓节;

纳西族有火把节、古尔邦节、开斋节、圣纪节等;

阅读下面一篇散文,然后完成15―18题(17分) 母 亲 谢玉久 我曾在一首诗中写道: 我眷恋土地,尽管土地也生长荒芜

15.这组词语表面上看互为矛盾,其实是真实地表现了母亲的品格,对别人仁慈慷慨,对自己刻薄吝啬,这是普通劳动最纯朴的感情,这组词语巧妙地表达了对母亲的赞美。(4分)16.(1)描写母亲的生活经历及对子女的养育之恩,表现母亲的辛劳和智慧。(2)描写兄弟俩参军报国,表现母亲精神上的追求和奉献。(4分)17.蛙鼓:采用拟人的手法形象地表现暮色降临,群星闪亮,蛙声鼓噪,富有生活气息。购置:大词小用,表现“我”儿时的自以为聪明。觊觎;大词小用或活用贬义词,表现儿童的狡黠形象生动。高举年轻的目光:赞美母亲的崇高的追求和奉献的精神。(6分)18.孩子们能够报效祖国。(3分)

杜日节的节日习俗

千寻古栎笑声中,此日春风属社公。割肉卜瓦馀风在,更喜畅饮治耳聋。立春后第五个戊日是春社日。古时以村为单位祭祀社神,祈求丰收。祭社神先立社,在土坛上用石砌屋,无顶,上贴『社稷之神』红纸,祭祀后,撒肉四周以饷乌鸦。《荆楚岁时记》:『社日,四邻并结宗会社,宰牲牢,为屋于树下,先祭神,然后享其胙』。宋梅尧臣有《春社》诗云:『年年迎社雨,淡淡洗林花。树下赛田鼓,坛边伺肉鸦。春醪酒共饮,野老暮相哗。燕子何时至,长皋点翅斜。』 龙抬头 北方地区,“二月二”主要为龙抬头节,龙抬头节是我国汉族民间重要的传统节日,其节俗内容十分丰富,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内容:1.引龙。引龙的方法大致有二:一是撒灰引龙。北方地区人们是日以灰(有草木灰、灶灰、糠、石灰不等)从大门外一直撒到灶间,绕水缸一周,叫“引钱龙”,说是可引龙出世,百虫慑伏。清咸丰《武定府志》载:“以(二月)二日为春龙节,到灶灰围屋如龙蛇状,名曰引钱龙,招福祥也。”宫景辉等《志·天津篇》载:“二月初二俗称‘龙抬头’……按天津旧俗,要向河沿水边撒一条青灰做的龙,再用谷糠撒一条黄龙引到家中,取送走懒龙、引来钱龙之意。”总之,撒灰至井边(或河边)就是为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二是汲水引龙。是指清晨汲水回家,谓之引钱龙回家。河北《怀来县志》载:“二月二日谓之龙抬头,以近惊蛰也。各家晨起汲水,有祓禊之意。”2.除虫、薰虫。二月初在惊蛰前后,是春回大地、农耕开始之时,又是百虫出蛰、蠢蠢欲动之时,故汉族民间有许多采取清扫、拍打、撒灰等手段以除虫的岁时活动,其中除了引龙伏虫外,还有咬虫、摔蝎、薰虫、击梁等活动。旧时薰虫方法是以油煎食物,用油烟熏虫蝎,并食此物,俗称此举可免虫蛀,流行于华北一带。河北《永平府志》载:“用香油煎糕熏虫,则物不蛀,且以避虫蚁。”3.剃龙头。北方汉族民间是日理发剃头称为“剃龙头”,俗以为有利于人生尊贵。内蒙古《绥远省调查概况·清水河县》云:“(二月)二日,为‘中和节’,俗以为‘龙抬头’之日……是日多剃发,谓之‘剃龙头’。”二月初二剃龙头的习俗在北方流传至今,人们多于是日剃发、理发。在河北,人们普遍认为如果是日不理发,则抬不起头做人,以后会没有出息。4.食俗。传说龙主雨水,又可镇伏百虫,能保佑丰收,故二月二的食物也多与“龙”联系在一起,把煎饼做成龙鳞状,叫龙鳞饼;水饺叫龙耳、龙角;米饭叫龙子;面条叫龙须面;吃猪头称食“龙头”,人们俗以为吃猪头肉是吉祥的象征。5.嫁女住春。北方农家有在二月初二日把已出嫁的女儿接回娘家小住的风俗。河北《滦州志》载:“(二月二)先期,俗必迎女归宁,谓之‘住春’。”山东《历城县志》载:“仲春月二日,打灰囤,逆女归宁。”有的地方在二月初二,新出嫁的女儿要带上用青布缝制的囊袋,内装百果五谷回娘家小住,俗称“送二月二”。6.禁忌。为尊崇龙的恩赐,使其为民兴风作雨,保佑丰收,是日有许多忌讳,包括:(1)忌动针线。是日不能动针、刀、剪子,怕伤了“龙目”,招致灾祸。河北《张北县志》云:“(二月二日)妇女忌针黹,恐刺龙眼。”《志·天津篇》载:“妇女们在这天不动针线,怕扎坏了龙眼。”(2)忌担水。山西《永和县志》载:“早忌担水,俗谓恐担回龙子。”《志·山西篇》载:“把二月二这晚上说成龙出来活动,人们不要去井边、河边打水,也不要在水边弄出大的声响,以免惊动了龙,把好年景给破坏了。”(3)忌洗衣。是日有些地方还要停止洗衣,说是恐“伤了龙皮”。(4)忌磨面。河北《新河县志》载:“忌磨面,恐榨龙头也。”二月正是农作物播种的季节,龙抬头节的节日活动与禁忌,绝大多数都与敬龙崇龙有关,都具有一定的象征意义。人们吃“龙食”、引钱龙、避龙忌等风俗活动,都是为了祈求龙神赐福,保佑风调雨顺、五谷丰登,这都反映和体现了人们对龙的崇拜和信仰。 社日节 南方“二月二”仍沿用祭社习俗,如在浙江、福建、广东、广西等地区;此外就是形成了既有类似龙抬头节习俗,又以祭社习俗为主的新“二月二”习俗,如在桂东客家地区。土地神古称“社”、“社神”,传说是管理一方土地之神。由于“地载万物”、“聚财于地”,人类产生了对土地的崇拜。进入农业社会后,又把对土地的信仰与农作物的丰歉联系在一起。我国南方普遍奉祀土地神,又称“土神”、“福德正神”,客家人称“土地伯公”,并有了祭社神(即土地神)的社日节。“二月二”社日习俗内容丰富,主要活动是祭祀土地和聚社会饮,借敬神、娱神而娱人。祭社神先得设坛立庙。君王立的称“王社”,百姓立的叫“大社”。社坛还得有社主——社神。最早的社主是树木,如夏代在坛上种松树,商代种柏树,周代种栗树。后来,社主改为石头、木牌和堆土。如北京中山公园的社稷坛便以五色土为社主,并以东方青土、西方白土、南方红土、北方黑土、中央黄土,既代表天下土地,又蕴含了阴阳五行。只是为了祈求农业丰稔,增加了主宰五谷的稷神,故称社稷坛。这就是明清皇帝祭社的“王社”。百姓立的社,如今多称土地庙。遍布各地城乡的土地庙有大有小:城镇多由居民捐钱建造庙宇;乡间则在村外头大树下,砌个一二米见方的小庙,或用四块石片,三块作墙,一块盖顶,还有捡块破缸片作盖的。如此“委屈”主宰土地、年成和人丁兴旺的尊神,却未闻土地神抱怨和报复的。于是,汉族民间塑造的土地神像,多是留着长胡子的慈祥老者。后来有人觉得让他孤身独守小庙未免太寂寞,便按人间社会给添了俗称土地婆的夫人。不过,在福建、广东及西南地区,人们在土地庙里立一二块石头,上盖红布,便是土地神——这是以石头作为社主的古代遗风?农家还在厅堂正墙供奉了“天地君亲师神位”的墙根下,贴一张写有土地神位的红纸,摆个香炉,便请来了护家的土地神。祭社是古代全民的盛大节日。帝王亲赴“王社”祭祀祈丰后,还要欢宴群臣。百姓则集体祭祀本村的社神。我们从古代诗文中可了解那时的社日情景:村民凑钱买来猪、羊,然后敲锣打鼓,抬着猪羊,提着酒壶和各种供品,聚集社神庙前,焚香祭拜,祈求五谷丰登,人丁兴旺,村寨安宁。祭毕,按户分肉,并在庙前野炊,聚餐欢饮,还有擂鼓、对歌、斗草等娱乐,日暮方归。宋代诗人张演在《社日》诗中写道:“桑柘影斜春社散,家家扶得醉人归。” 1,信仰上的不同:南方是土地神信仰,北方则是龙神信仰。这种不同的信仰,源自于南、北地区不同的地理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北方大部分地区常年干旱少雨,地表水源短缺,而农作物的生长又离不开水,北方农耕渴求水和期待降雨的心理就折射反映在北方民众的生活习俗之中,许多习俗都直接或间接地表达着民众对水的渴求以及由此产生的信仰和崇拜。龙是人自古以来就崇拜的神灵,人们把它看作是会兴云布雨、主管雨旱之神,从而在北方产生了一套崇龙、敬龙的习俗,以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这突出表现在“龙抬头节”中的一切禁忌习俗中。南方地区相对于北方来说,山多、江河多而土地少,因此对土地的崇拜也就更甚于北方。以土地为生的先民们认为土地负载、孕育万物,毁灭万物,因此很自然地将农作物收成的好坏归因于“地”对人类的赏罚,据此就产生了对土地的崇拜,敬土为神。于是自上古以来产生的祭社习俗在南方一直传承至今,并演变成南方现今的“二月二”社日的习俗。2,文化传播,是指一种文化向其他范围转移或扩散,引起文化的互动、采借以及整合过程(林耀华:《民族学通论》)。土地神信仰起源甚早,其最早形成的地区已无从考证,但可以肯定地说最先是在某个地方产生,并向四周地区传播开来。钟敬文先生认为:“一种新的民俗在一个民族、一个地区形成,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完善之后,它的功能和价值被充分显现出来,它不仅为该民族、该地区的民众所接受,成为传统文化的延续和发展,而且开始向其他民族地区透。” (钟敬文:《民俗学概论》)南方的“二月二”社日就是传承了自上古产生的祭土地神的民俗,土地神信仰能满足南方民众祈丰年、消灾祈福的心理需求,因此在南方奉祀土地神的习俗一直传承至今。北方地区的“龙抬头节”习俗,据吉成名《龙抬头节研究》一文考证,最早形成于黄河中上游地区,随着居民的迁徙而向其他地区传播。因此,在江苏一带,也有龙抬头习俗,这应该是由北方汉人在南迁中传播过去的。南方本地也有一套自己的风俗,由于在共同的地域生产劳动,在日常生活中不可避免地会有一定程度上的交流和影响,这必然就会产生文化传播,在传播中二者又有选择性地吸收或排斥对方的风俗文化,故而逐渐形成了将龙抬头习俗与当地祭社习俗结合起来的新“二月二”习俗。

在芬兰看到当地人婚礼要举船桨,有什么故事

在芬兰的夏初季节,你可能会看到如下令人不可思议的景象:一群年轻的小伙子或姑娘用绳子拖着一个人在公共场所溜达。这个被绳子拖着的人带着面具,而且衣衫不整,你可能根本想不到,这个人就是将要做新娘或新郎的人。在芬兰,初夏时节正是举行婚礼的最佳季节,这些年轻人实际是在欢送他们即将结婚的朋友,结束单身生活,开始新的生活。这种风俗起初只有芬兰某些市区极少的人了解,但是在上个世纪80年代突然开始流行于各地。从上个世纪70年始芬兰人开始摒弃很多传统仪式和风俗,这种做法持续了一些时间后,芬兰人又开始追求传统的风俗做法给人们带来的乐趣。因此,80年代以后,人们在举行婚礼和其它一些家庭活动时加入一些传统因素。早期芬兰人订婚和结婚都要取得双方家长的认可。男女双方的家长相互握手订婚,举行婚礼则是确认两家正式缔结姻亲关系。芬兰人的婚礼风俗的形成不但受到民间传统的影响,而且也受到教堂和教会一些宗教规定的影响。从公元前开始,人们就已经形成了交换订婚礼的风俗。公元1686年,教会法规定订婚相当于有法律效力的婚约协议。实际上,在乡下很多年轻人订婚后就开始真正的婚姻生活了。16世纪,在一些贵族中开始流行订婚戒指,但是在贫穷的乡村,只能以相互握手表示订婚。1988年婚姻法重新修订,取消了订婚的法律效力,但是订婚的传统并未从此消失。从18世纪一直到1917年,只有在教堂举行的婚礼才具有法律效力。现在,大概86%的芬兰人都信奉路德教会,他们在举行婚礼时一般都到教堂或者小礼拜堂进行,也有时会在家中或婚宴上举行。我们将现代婚礼和旧时芬兰乡村中举行的传统婚礼进行比较就可以发现芬兰人的特别婚礼风俗。在芬兰乡村,年轻人选择结婚对象很大程度上要受到父母的影响和限制。而婚礼则是向他人展示自家财富和社会地位的大好时机。乡间的婚礼欢宴经常会持续几天,新娘和新郎家分别举行热闹的庆典。一般来说,在秋天和圣诞节期间举行婚礼比较多,因为这时没有多少农活,而且食物较其它季节充沛。筹备婚礼时要请一些专业人士,像媒人,新娘化妆师,厨师和歌手等。一些乡村地主家举行婚礼非常铺张,有时婚礼庆祝可长达两周时间。芬兰人举行的“王冠婚礼”很是特别,之所以叫“王冠婚礼”是因为新娘头带着漂亮的王冠。婚礼欢庆队伍要经过一个拱门到大婚礼举行现场,新娘和新郎在一个天篷下举行婚礼。婚礼到达时,人们开始狂欢,跳舞,唱歌,直到精疲力竭。但是并非所有人都能承担如此豪华奢侈的婚礼,一些穷人只能在牧师住处举行一个简单的婚礼,参加婚礼的客人有时还凑一些礼钱给新婚夫妇。在19世纪,芬兰各阶层的社会差距越来越大,这种差距尤其表现在婚礼风俗中。极少数贵族人举行的婚礼明显模仿欧洲大陆人的婚礼风俗仪式。现代芬兰人举行婚礼不但要创新,有特色而且更要反映他们的传统风俗,像抛洒大米,切婚礼蛋糕。现代婚礼可谓是古典与浪漫的结合。豪华婚礼轿车上装饰着叮当做响的锡罐,新郎要抱着新娘跨过门槛。对于现代芬兰人来说,这些都是真正的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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